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
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12月18日
湖北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消防救援事業與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切實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應對各類災害事故的能力,根據《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和形勢
(一)取得的成效。
1.社會面火災形勢平穩向好。“十三五”期間,全省發生火災73427起,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亡人及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死亡人數、受傷人數、GDP火災損失率比“十二五”時期分別下降6.9%、55.4%、4.7%。
2.消防安全責任有效落實。政府、部門、單位、公民“四位一體”消防責任體系基本形成。消防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內容,省、市、縣、鄉四級開展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并形成常態。形勢研判、聯席會議、信息通報、跟蹤督辦等工作機制不斷健全。各行業主管部門部署開展行業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管理示范建設。全省2.7萬家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戶籍化”管理,落實“三項報告備案”制度、“6+1”措施,深化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加強“消防明白人”培養。
3.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持續提升。先后出臺了《湖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消防安全委員會議事協調作用明顯,各市(州)、縣(市、區)和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組織覆蓋率達100%。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模式,執法方式逐步從單一監管型向綜合服務型轉變。各地強化“高低大化”“老幼古標”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扎實推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累計排查整治隱患431萬余處,集中消除了一批重大隱患。
4.消防應急救援能力逐步增強。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由251支增加到667支,企業專職消防隊由111支增加到161支。建成1個省級、14個市級、20個縣級指揮中心,建成省、市、縣三級應急通信保障隊211支。“十三五”期間,全省消防救援隊伍接處警34.8萬起,火場搶救人員3171人、疏散10.45萬人、搶救財產價值31.76億元,處置其它類型災害事故12.6萬起、營救遇險被困人員4.7萬人、救助受災群眾23.9萬人次。圓滿完成舉水河流域武漢新洲段潰口抗洪搶險、黃岡黃梅山體滑坡、恩施躲避峽山洪災害救援、跨區域增援江西防汛救災等搶險救援任務和“軍運會”等消防安保活動。
5.消防基礎投入穩步增長。“十三五”時期全省投入消防經費89.76億元(“十二五”時期50.45億元),消防基礎設施及裝備經費占GDP的比例達萬分之1.28。新建消防站119個、市政消火栓21088具、天然水源取水點1675個、微型消防站27459個。
6.消防宣傳教育深入推進。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宣傳責任進一步壓實,社會化長效宣傳工作機制日趨完善。每年投入5000萬元開展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按照“省級搭平臺、市級建支點、基層強觸角”的思路,建成消防全媒體工作站14個,全媒體工作點126個,省市區一體化運營的全媒體宣傳矩陣基本形成。依托95個消防站開展消防科普教育,發展9所社會消防培訓機構、1所消防培訓網校、3所消防職業技能實操鑒定點。全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達1.289萬人,接受專業技能培訓1.185萬人,持證0.88萬人。
(二)面臨的挑戰。
1.火災風險依然較大。監督抽查發現隱患的單位占抽查單位總數的63.3%,消防安全靜態隱患量大面廣,動態隱患屢治不絕。“十四五”時期,我省規劃城鎮化率從59%提高到65%,人口富集、產業集聚將導致火災風險防控難度繼續增大,特別是“光芯屏端網”、現代化工、現代物流、新能源汽車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的快速發展,以及沿江經濟帶產業轉型遷移,將衍生出新的難以預料的火災風險。
2.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仍然薄弱。全省現有消防站僅能覆蓋全省城市建成區面積的60%,無水上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僅有49507具,數量不足且智能化管理水平較低。黃石、十堰、襄陽、鄂州、孝感、荊州、黃岡、咸寧、隨州、恩施等地尚未建成消防訓練基地,已建成的消防訓練基地訓練設施無法滿足數字化和實景訓練需求。消防信息化建設滯后,各消防業務系統彼此獨立、分布零散,缺乏統一的平臺。應急通信裝備配備不科學,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還不夠廣泛,復雜環境下的現場信號覆蓋還存在通信盲點。
3.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存在不足。政府專職消防員“招不來、留不住、管理難”的問題突出,專職消防員的責任感、獲得感、榮譽感不強,缺乏職業認同,管理骨干力量薄弱。全省僅有消防監督員873人,基層消防監督力量不足。戰勤保障基地、應急物資儲備庫普遍只有2至3人,無法滿足任務需求。應急通信保障人員嚴重不足。
4.綜合應急救援能力亟需加強。我省洪澇、泥石流、滑坡等災害多發頻發。隨著武漢特大城市建設、全省產業集群快速發展,高層、大跨度大空間、地下空間、化工、軌道交通等建設將日益增多。全省山岳救援和高層建筑、地下建筑(隧道)、大跨度大空間、大型綜合體火災撲救等專業救援力量不足。
5.消防救援保障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全省無滅火艇,大型排澇車、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壓縮空氣泡沫車、全地形地震救援車等“高精尖”消防裝備數量較少,124輛消防車輛仍在超期服役。多數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建設面積未達標,且管理和儲運技術較為落后。在應對大災和極端氣象等環境下,車輛裝備物資的快速投用、現場保障、調度指揮和聯勤聯調均面臨嚴峻考驗。
(三)發展的機遇。
1.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為消防救援事業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習近平總書記“對黨忠誠、紀律嚴明、赴湯蹈火、竭誠為民”四句話方針為消防救援事業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安全發展理念為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目標。
2.全面深化改革為消防救援事業發展注入了核心動力。全省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公共安全保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堅持和完善監督體系,有利于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科技創新發展為消防救援事業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新一輪科技與產業革命加速拓展,經濟社會加快數字化轉型,5G、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將與消防工作更加緊密融合,消防治理和應急救援將更加信息化、精準化、智能化。
4.經濟社會新發展格局為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帶來了新契機。“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將加快提升消防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新時代人民對安全的需求更加迫切,公眾消防安全素質不斷提升,社會消防力量持續壯大,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持續深化消防改革,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新路子,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實現我省“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的戰略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協同推進。始終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作為根本指引,堅持黨對消防救援事業的絕對領導,完善各級黨委領導消防工作體制機制,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完善省市縣一體、部門間協作高效運轉機制。
2.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堅守安全底線,著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堅持法治引領、問題導向。順應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瞄準問題和短板,制定針對性措施,加強風險識別、監測、預警、管控、整改、處置全過程預防控制。
4.堅持統籌協調、科技強消。將消防工作納入國家和全省的戰略大局深入謀劃,加強地區間、區域內、單位間的互聯互通和交流合作,大力開展消防科技創新和應用推廣,增強消防保障能力。
(三)主要目標。
按照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新時代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建設方向,建成具有國際視野、中國特色、湖北特點的消防救援隊伍,形成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匹配、相適應的“全災種、大應急”綜合應急救援體系,火災防控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全面增強,消防救援現代化新格局初步形成。
1.消防安全治理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政府主導、部門組織、群眾參與”的多元綜合治理體系更加完善。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亡人及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有效減少,年均十萬人口火災死亡率低于全國平均值。
2.綜合救援能力進一步提高。消防救援力量顯著增強,綜合保障體系、調度指揮體系和智慧消防建設持續推進,實戰化訓練常態化開展,聯勤聯動機制更加成熟,多種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3.公共消防基礎和公眾消防安全素質進一步提升。消防站建設有效加強,市政消防水源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消防訓練設施改造升級,縣(市、區)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覆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不斷豐富,防消能力得到全面增強。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1.堅持黨政統一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切實承擔起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工作的領導職責,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細化消防安全工作權責清單,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安全生產委員會牽頭抓總的作用,建立健全突出問題定期通報、重點時期提示預警、定期會商研判、組織聯合檢查等機制,健全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牽頭的消防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地方政府常務會、辦公會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常態機制。
2.強化部門依法監管。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行業部門將消防安全納入日常業務工作和行業系統單位等級評定、綜合考評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審批等方面,依法履行行業消防安全監管和宣傳教育培訓職責,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結合本部門職責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實施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責,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實施消防行政處罰、組織針對性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組織或參與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督促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住建部門要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依法依規履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加強審驗管理、強化技術要求、嚴格評審論證、規范技術服務、落實監督責任,與消防救援機構建立建設工程消防審驗信息共享機制。
3.督促市場主體履責。堅持“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原則,推動社會單位落實“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健全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職能力評價機制。強化連鎖經營、集團企業消防安全縱向垂直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職業經理人制度。依法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市場主體和個人進行處理,并記入信用記錄。
4.引導公民積極參與。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地方性消防規章和制度文件的制定,提高公眾對消防法制工作的認識。宣傳、廣電、應急、消防等部門大力宣貫消防法律法規,增強公民履行消防責任的意識。強化公安、交通運輸、住建、應急、消防等部門聯合,通過宣傳、獎勵等方式,加強引導公民自覺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司法、公安、應急、消防等部門通過宣講相關違法行為處罰案例、國內外火災事故案例,教育引導公眾自覺履行消防責任。
5.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建立以調查處理為核心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體系,明確消防救援機構在不同級別、不同種類火災事故中的調查處理權,以嚴格責任追究督促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健全消防救援機構與公安、應急、住建、市場監管、經信、電力、通信管理、氣象和地震等部門的協作機制,加強在調取證據、案件移送等方面的配合,實現數據信息資源共享,落實聯合懲戒措施。全面落實火災延伸調查制度,完善調查啟動、組織分工、指揮協調、分析認定、報告審批、整改評估和檔案建設等延伸調查標準,規范延伸調查程序。
(二)優化社會消防治理體系。
6.完善地方法規標準。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適時修訂《湖北省消防條例》。出臺行業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消防安全責任制、基層力量建設、信用監管、智慧消防、消防救援行為免責和補償機制等方面的文件,適時制定高層建筑、消防車通道、建筑消防設施、老舊小區、電動車、石化、電氣、軌道交通、新興產業等火災防控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消防技術標準,形成適合湖北發展的消防地方法規體系。鼓勵城市圈、城市群建設消防法制一體化發展示范區。
7.加強基層綜合治理。進一步完善鄉鎮街道消防工作組織,建立落實制度、經費、人員、考核和科技等保障機制。健全消防安全網格管理機制,將消防安全納入“多網合一”綜合網格管理,鄉鎮、街道將消防工作融入基層黨建和社會治理工作。充分發揮綜治、公安派出所、綜合執法隊伍的作用,加強基層消防安全管理。落實社區(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因地制宜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履行鄉村消防宣傳和防火巡查職責,不斷推進基層消防治理能力現代化。
8.聚焦消防專項整治。扎實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鄉村火災防控、重點行業管理等五項“攻堅治理”。全力推進重大火災風險防治工程。集中整治地下建筑、學校、醫院、文博單位、社會福利機構、電動車、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物流倉儲等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9.構建新型監管模式。加強事中事后消防監管,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互聯網+監管”為支撐、火災事故責任調查處理為保障的新型消防監管機制。強化部門聯合執法,督促單位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加大消防產品制假、售假、用假行為的曝光和查處力度。探索在市場準入、項目審批、土地供應、融資授信、工程招投標、政府資金支持等方面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完善消防信用監管機制,依托國家信用信息平臺,建立以消防信用積分為基礎的消防安全信用體系和消防安全信用備忘修復機制,制定消防安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辦法,明確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將存在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久拖不改重大火災隱患的市場主體,納入失信“黑名單”。推進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十四五”期間,力爭打造1至2家全國大型連鎖集團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標兵單位;打造20家學校、醫院、養老院和文物古建筑等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標桿;打造140家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單位。
10.推動社會多元共治。拓寬多渠道舉報投訴方式,動員群眾廣泛參與,及時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建立火災隱患“吹哨人”制度,鼓勵單位員工和知情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健全受理、查處、反饋、獎勵等機制。鼓勵和引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承擔部分公共消防安全服務,參與消防安全檢測、重大火災隱患評估論證、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技術咨詢等工作。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消防安全管理,支持具有消防安全技術、管理和人才優勢的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開展消防安全社會化服務工作。鼓勵支持各類志愿隊伍、志愿者參與消防活動,引導消防志愿者參與消防宣傳教育、隱患曝光、初期火災處置等工作。健全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制度,引導企事業單位投保火災公眾責任險。鼓勵推進高危行業消防安全責任保險,擴大森林火災保險試點,探索巨災保險。鼓勵保險公司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服務。
11.推進火災風險評估。加強對重要領域、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的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建立并推行高風險場所消防安全專家檢查制度。落實消防安全風險評估研判機制,對工業園區、重大危險源區域、商貿市場集中區域等特殊區域以及火災隱患重點區域開展火災風險專項評估。開展城市生命線、特色及優勢產業集群、新興產業的消防需求、消防保障能力及消防站規劃評估。教育、民政、衛健、文旅等部門開展行業領域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各地針對制約本地區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調研和評估。堅持問題導向,依據重大火災風險評估結果,開展火災風險要素的監測預警工作。
12.優化消防營商環境。全面推行消防工作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形成“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成效檢驗”的工作閉環,健全優化消防營商環境長效機制。深化消防執法改革,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嚴格執行雙人執法、持證上崗、崗位交流制度。加強執法隊伍管理,制定消防救援人員執法職業規范。加強對消防執法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的檢查評估,建立定期清理制度。統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細化量化具體的處罰條件、情形、種類和幅度,加強對處罰裁量情況的日常抽查。
(三)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13.推進消防規劃修編。將城鄉消防規劃納入“多規合一”,將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訓練基地(中心)、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消防科普教育場館等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依據國家標準明確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用地規模和布局。加強重大危險源區域、工業園區、歷史文化街區、城市地下空間等特殊區域消防規劃編修。“十四五”期間,完成2個市、5個縣、95個鎮的消防專項規劃(消防專篇)修編(詳見附錄1)。
14.加快消防站點建設。大力推進消防站建設優化工程。按照“因地制宜、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的原則,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賃等方式及模塊化、移動式消防站點等多種形式,加密消防隊站布點。加快完成城市建成區、市級以上工業園區消防站的補建任務,加強水上消防站和戰勤保障消防站建設。針對城市商業密集區、城中村建設小型消防站,針對綜合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高鐵、機場,同步建設專業消防站,形成以一、二級消防站為重點、小型消防站和專業消防站為補充的消防站建設網絡。
15.加強消防水源建設。開展消防水源普查,統籌推進消防水源建設,形成以城市供水管網、市政消火栓為主,天然與人工水源為輔的消防供水體系。加強消防、發改、住建等部門的協調合作,實施市政管網通達工程,同步建設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的新建道路市政管網,補建無供水管網市政道路的市政管網,落實市政消火栓與道路、供水管網等同步規劃建設,完善市政消防水源經費保障和維護保養機制。明確市政消火栓監督管理、補建、日常維護保養等工作職責,完善消火栓監管機制。整合住建、城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的資源,建立市政消火栓數據庫,實現市政消防供水智能化管理。加快地下綜合管廊供水管網建設,加強智慧水務建設,推進消火栓智慧改造和智慧消火栓建設。利用江河、湖泊、水庫等建設取水平臺和引水設施。“十四五”期間,新建市政消火栓21715具(含智慧型消火栓1493具),維修市政消火栓1757具,將320具市政消火栓改造為智慧型消火栓,新增天然水源取水點176處(詳見附錄2)。
16.推進消防車通道建設。持續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強源頭管控,嚴格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落實消防車通道、登高操作場地、消防救援口的標識設計、施劃工作。按標準建設符合道路、消防救援相關要求的消防車通道。按照市政道路路網結構和建設計劃,優先打通斷頭路、拓寬巷道,提高道路承載大型消防車的能力,設置消防車回車場地、保留消防車作業面。
17.強化應急通信建設。建立應急、消防、公安、自然資源、水利、地震、氣象等相關部門與電信運營商和社會專業單位的“一鍵式”聯動響應,協同開展災害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按照“統籌規劃、分級建設”的原則,制定省級“高精尖”、區域級“互補性、集成性”、市級“全面性、統一性”和縣級“輕型化、便攜化”通信裝備配備計劃。消防“五大戰區”中心城市配備方艙衛星車,各市州配備應急通信裝備器材運輸車、動中通衛星車、公網衛星便攜站、系留無人機、固定(混合)翼飛行器、MESH自組網設備等裝備,各級消防救援隊配齊衛星電話、2套以上圖傳設備、小型無人機和超輕型衛星便攜站,滿足滅火救援指揮的現實需要。省、市兩級建成消防無人機分隊,加強無人機駕駛、測繪專業人員培育,強化縣(市)“輕騎兵”力量。根據全省5G網絡覆蓋情況,推進5G音視頻傳輸終端建設,逐步實現裝備從4G向5G模式升級。探索應用新型融合通信裝備,補齊地震、洪澇、低溫、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應急通信保障裝備。
(四)強化消防救援力量體系。
18.建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力爭2022年,立足消防“五大戰區”中心城市,全省建成跨區增援省級綜合應急救援機動支隊,并實現實體化運行,承擔特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和跨區域增援任務;2025年,各市州各建成1支60至100人的市級綜合應急救援機動力量。大力推進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大跨度大空間建筑、地下建筑(地鐵、隧道)、石油化工裝置火災和地震等特殊類型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建設,到2025年,各市(州)分別建成3種以上不同災害的專業救援隊;各縣區結合實際情況,建設1至2個專業分隊;全省建成8支水域救援專業隊。
19.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大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隊伍。探索出臺政府專職消防員的管理辦法,明確政府專職消防員的工資標準、勞動關系、考核辦法等,并做好綜合經費保障。依托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加快推進專職消防隊員職業技能鑒定和等級評定工作,到“十四五”末,入職滿2年的政府專職消防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城市、鄉鎮按要求建齊專職消防隊,符合條件的納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統一管理。符合建隊要求的企業全部按標準建成專職消防隊。鼓勵農村按需建立志愿消防隊,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政府專職消防隊。街道、社區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社會單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引導社會消防救援力量發展,按國家有關規定表彰或獎勵作出重要貢獻的社會應急救援力量。
20.充實基層消防監督力量。按照省級6個、武漢10個、宜昌8個、襄陽8個、其它地級行政區4個、縣級市(林區)3個、縣(區)2個、鄉鎮街道1個配備消防監督力量。建立配套工作制度,委托或授權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機構履行消防監督執法權,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消防工作派出機構。推進消防員參與防火、消防文員輔助執法工作,消防站、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開展消防巡查。
21.培育社會群防群治力量。制定消防技術服務標準和事中事后監管辦法,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監督抽查。規范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管理,鼓勵社會單位聘用注冊消防工程師參與消防安全管理。鼓勵慈善組織、保險、基金等資助、支持社會志愿消防力量發展,積極壯大消防志愿者隊伍。建立完善志愿消防隊的社會化有償服務和應急資源征用補償機制,引導培育消防志愿隊伍專業化成長。依托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廣泛吸納規劃、設計、建設和石油化工、煤化工、電力、地震、水域、山岳、刑偵、鑒定等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專家,重構優化消防監督管理、火災事故調查、滅火和應急救援專家庫。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充分整合消防人才庫、滅火救援專家庫等資源,聯合政府智囊、科研機構、高校、企事業單位等成立湖北省消防安全智庫。
22.優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改革人才培養選拔使用機制,實施“藍焰英才”工程、“橙才”工程,加強“高精尖缺”人才儲備,加強創新型、專業型、技術型、技能型、復合型人才和優秀年輕人才選拔培養,建立專業骨干人才庫和優秀年輕干部庫。拓寬人才來源渠道,擴大骨干保留比例,提高專業人才供給匹配度。建立優化黨校、高校、科研院所、職業院校、社會專業救援力量與消防救援隊伍人才合作培養機制,實施分條線訂單式培養。建立消防救援隊伍學歷提升合作機制,每年有計劃地安排符合錄取條件的優秀指戰員接受學歷教育。探索消防救援干部到應急管理部門和其它系統掛職鍛煉。將消防救援隊伍指戰員納入技能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參加職業技能鑒定。鼓勵省內高校(高職)開設消防救援相關專業或定向開展消防救援崗位分類培訓,有針對性地培養高素質消防救援人才。
(五)增強綜合應急救援能力。
23.加強應急救援作戰訓練。將專業化、實戰化、科技化、創新化元素融入消防訓練基地建設全過程,建立仿真災害事故現場及實景、實情、實物訓練環境,構建省、市、縣三級模擬訓練設施體系,實現訓練設施的功能齊全、資源共享、實戰實訓、訓保一體。加強日常“六熟悉”和訓練演練,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和比武競賽,加快訓練由“單一災種”向“全災種”應急救援需求轉變。建立“訓練標準體系、人才培訓體系、考評認證體系、訓練保障體系”四位一體的職業化訓練體系。加強預案編制、評估、演練和動態管理,建設預案數字化管理平臺,強化上下級預案、同級預案以及政府和社會單位相關預案之間的銜接,形成系統完備、貼近實戰、協調聯動的預案體系。有針對性地編制水域救援、地震救援、森林火災等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多種力量參與的實戰演練,提升綜合實戰能力。
24.提升調度指揮決策能力。建設重特大災害省級應急現場指揮部,明晰職責和權責界線,加強現場指揮部指揮和專業指揮配合,提高救援指揮的統一性、權威性。升級各級消防救援指揮中心,配齊配強指揮中心崗位人員,將專職、志愿消防隊伍和社會應急力量等統一納入聯席調度,完善指揮體系和分級響應措施。全面加強消防“五大戰區”的指揮調度和協同聯動機制,提高重大災害事故應對能力。加強指揮中心輔助決策庫建設,為滅火救援實戰提供智力支持。推進智能接處警和智能指揮系統建設,高度融合智慧城市建設,精準獲取全社會各類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裝備的地理位置、數量、通訊等信息,構建綜合應急救援智能調度指揮大平臺。
25.優化聯訓聯調聯戰機制。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社會救援力量的共訓共練和勤務聯動,開展武漢城市圈和“襄十隨神”“宜荊荊恩”城市群救援力量聯合演練,提升應對巨災能力。建立省市兩級消防工作協同發展聯席會議制度,整合消防救援力量資源,優化勤務統籌,建立統一高效、響應迅速的消防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消防救援隊伍與解放軍駐鄂部隊、武警部隊、省軍區的應急救援聯勤聯訓機制,強化指揮協同、救援力量對接、會商研判、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優化森林火災撲救聯動機制,開展森林火災滅火救援聯合訓練和森林火災梯次調度機制建設,逐步固化聯合指揮程序,不斷提升協同作戰能力。
26.增進消防救援合作交流。積極拓展對外交流合作,引進先進理論、技術、裝備與應急救援模式。加強與大別山、湘鄂渝黔、湘鄂西革命老區和口子鎮等省際毗鄰地區開展消防救援合作交流,探索災害信息、消防應急資源、航空消防救援力量、“高精尖”消防裝備的共享、合作聯動及跨省增援機制。積極承辦或參加國際救援比武競賽或演練等活動,穩步提升我省消防救援隊伍滅火救援專業化、國際化水平。
(六)完善消防隊伍保障體系。
27.加快裝備升級換代。建立與我省經濟發展、國土空間規劃、產業布局和災害事故特點相適應的裝備配備和優化機制,構建“適應災種、品類齊全、功能完備、高效集成”的現代化裝備體系,推進應急裝備高端化、智能化、標準化、系列化、成套化發展。建設滿足“全災種、大應急”任務需求的應急救援裝備集群,前突車輛全部采用性能優異的底盤,不斷提升“高精尖專”消防裝備配備率。提高具備專業功能的專勤消防車、戰勤保障消防車和適應復雜地形區域的消防車輛配備比例,按需配備消防摩托車、航空器、機器人、舟艇、特種救援車輛等。加大洗消類、偵檢類、輸轉類、照明類、旱澇類、保障類等器材物資配備。
28.提升戰勤保障能力。加快推進戰勤保障基地(站)和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深入開展應急裝備物資儲備種類和數量評估論證,按職能分工分類制定儲備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確保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充足。建立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實物儲備和產能儲備、集中儲備與區域儲備、智能化儲備與模塊化儲備有機結合的物資儲備機制。完善裝備物資投送體系,綜合運用大型物流、倉儲等社會力量和高鐵、航空等快速輸運方式,建立緊急運力調集協調、跨區域優先通行等機制,提升立體多元的裝備物資投送效能。配齊配強裝備物資管理和操作、維修等專業人員。按災害類型分類編制應急裝備物資戰勤保障預案,建立健全聯勤聯動保障機制,建立跨部門合作、跨區域協同和社會聯動機制,強化應急保障演練,提升協同保障和應急聯動能力。
29.加強消防科技創新。依托優勢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第三方專業機構,建立不同專業、不同方向的消防科技實驗室或技術研發中心,重點研發無人化、智能化、模塊化“高精尖”消防設備,加快災害事故救援主戰裝備高端化、“高精尖”裝備國產化。加大火災風險評估與預警、消防警情研判與響應、災害事故指揮與處置、火災防控與消防管理等方面關鍵技術及裝備研發力度。引導社會專業機構開展應急通信新裝備研發,提高裝備系列化、模塊化和智能化水平。聚焦應急通信與科學指揮關鍵技術,重點研發災害事故現場全息感知、融合通信與智能化指揮調度平臺,強化應急救援輔助決策支撐。研發視頻分析、電子取證、智能采集、火場重構、遠程會診等現代火災調查技術及關鍵裝備,推進案例共享、并案分析的火災調查大數據技術開發。加強消防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廣,選擇1至2個市州建立消防科技成果示范應用基地,打造消防科技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展示窗口,加快先進消防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實戰化應用,優先采購列入國家年度消防科技成果推廣目錄的科技成果。
30.推進智慧消防建設。深度融入國家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戰略,堅持全省“一盤棋”思想,基于5G、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將“智慧消防”建設納入地方政府總體發展規劃和“智慧城市”建設內容,構建可動態擴展、彈性伸縮、集約共享的微服務系統架構,打造上接國家、下至縣區、橫跨相關部門、業務全面覆蓋、安全穩定可靠、支持迭代升級的消防救援信息化體系,形成“消防救援科學智能、火災防控動態精準、隊伍管理標準精細、資產審計透明可視、后勤補給全程溯源、政務服務便民快捷”的信息化新格局。
31.加大優待政策支持力度。建設消防職業病防治與康復中心,建立完善職業健康保護機制。加大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力量意外傷害風險的社會分擔機制。保障消防救援人員在家屬隨調和落戶、住房保障、子女入學、交通出行、看病就醫、參觀游覽等方面的優先優待權益,積極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解決現實問題。招錄入職的大學生,享受優先選拔使用、考學升學優惠、就業扶持等政策。入職滿2年的政府專職消防員參照消防救援隊伍優待標準,享受社會保險、傷殘撫恤、職業健康、交通出行、參觀游覽等優待政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享受醫療保障、就業培訓扶持、自主創業稅費優惠等優待政策。
32.增強消防救援職業榮譽感。建立與職業特點相適應的我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體系,提升職業榮譽感和吸引力。各級黨委政府每年結合春節、119消防日等重大節日和重大活動,安排走訪慰問消防救援隊伍和人員;舉辦有關重大紀念慶典活動時,邀請消防功模代表參加。將消防救援隊伍納入地方有關評選表彰獎勵推薦范圍。
(七)提升公眾消防安全素質。
33.完善消防宣傳教育機制。深入開展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全省普法教育、日常科普、國民素質教育和干部培訓等內容,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創新消防宣傳方法,豐富宣傳手段。明確街道、鄉鎮及有關行業部門消防宣傳責任。結合“119消防宣傳月”活動,開展我省“119消防獎”評選表彰,大力培育、選樹、宣傳消防英雄模范和熱心消防事業的社會人士,加強消防公益宣傳。在全省“科技活動周”等活動中嵌入消防科普宣傳。推行街道鄉鎮網格力量、農村消防組織、消防志愿者參與消防宣傳工作,引導電商、快遞、電信運營等企業參與消防宣傳。加大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建立分行業消防安全師資培訓隊伍,利用社會化培訓資源,提高消防宣傳的覆蓋面和實效性。2025年,各地結合實際各建成1支消防志愿者隊伍并經常性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34.加強消防常識宣傳普及。深入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群眾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主題宣傳,加強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和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利用各媒體和宣傳平臺開設消防專欄或專版,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常識宣傳,及時發布消防公益廣告、提示信息,開展典型案例評估分析。堅持正面宣傳與隱患曝光相結合,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在火災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定期創作一批有針對性、接地氣、受眾廣、效果好的宣傳產品,每年推出1至2個在全國叫得響的宣傳精品,形成湖北消防宣傳品牌。通過掛牌、合建共建、新(改)建等方式,加快推進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在全省各市區建成若干消防主題公園、消防科普宣傳點。消防救援大隊配齊消防宣傳車,增強科普宣傳教育效果。充分利用“五館兩場”15分鐘文化圈、“兩江四岸”百里長江生態長廊、“一場兩館”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工程開展消防宣傳。
35.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豐富消防安全培訓模式,突出技能實訓和實景體驗,引導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實現培訓資源共享。用好國家消防體驗場館預約平臺、全民消防安全學習云平臺、中國消防志愿者注冊管理平臺、消防新媒體平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中小學校、社區消防宣傳陣地,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教育部門要支持高校消防專業學科建設,引導、鼓勵職業院校參與消防安全專業培訓。各地人社、消防等部門要培育引導社會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發展,督促培訓機構加強師資力量建設,規范執業行為,提高規范化、專業化水平。行業部門要督促落實單位消防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加強對黨政領導、行業部門、村(居)委負責人、網格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微型消防站隊員等重點人群的培訓。加強對學校、養老機構、殘障人服務機構的培訓,加大對農村留守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婦女兒童等自防自救能力較低群體的培訓力度。加快消防影視劇、公益廣告、動漫、游戲和文藝節目創作,將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文化下鄉、走基層活動。積極推進“互聯網+”消防安全教育,探索通過網絡培訓等方式拓寬培訓渠道。
四、重點工程項目
(一)重大火災風險防治工程。
通過狠抓責任落實、強化工作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實時監測預警、開展專項治理等措施提升防范重大火災風險能力。
結合我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同步開展老舊小區的消防安全整治,分類施策、分類整治,升級改造老舊小區消防設施,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針對村、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石化企業、地鐵線(詳見附錄3),扎實推進火災防控專項整治。到“十四五”末,完成兩輪專項整治任務。
(二)消防站建設優化工程。
1.建設普通消防站。新(改、續)建消防站264個,其中,特勤站9個、戰勤保障站7個、一級站87個、二級站30個、小型站131個(詳見附錄4)。
2.建設水上消防救援基地及水上消防站。2024年,在黃岡、鄂州、仙桃(潛江、天門)按一級消防站標準各建成1個水上消防站;2025年,在武漢、黃石、宜昌、襄陽、荊州按特勤站標準各建成1個水上消防救援基地(含水上消防站)(詳見附錄5)。
3.建設軌道交通救援大隊及消防站。在武漢地鐵線三金潭車輛段建設1支軌道交通救援大隊,分別在武漢地鐵線三金潭車輛段、黃金口停車場、工人村停車場、武湖停車場按一級消防站標準改(擴)建軌道交通消防站,配備路軌兩用消防車、大功率排煙車、照明消防車、移動排煙設備、消防排煙機器人、全地形無人平臺機器人、應急搜救定位系統、自生氧氧氣呼吸器、單兵特種作戰背包等軌道隧道高精尖車輛、裝備,同時配備防護、滅火、搜救、警戒、救生、照明、排煙等常規消防器材裝備。
(三)消防救援力量擴充工程。
到“十四五”末,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增補政府專職消防員10599人,其中1556人補充到各地消防監督管理崗位,2311人補充到指揮中心、戰勤保障及現有消防站;消防文員新增300人、總數穩定在1500人以上(詳見附錄6)。新建130個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93個企業專職消防隊、2482個微型消防站、2309個志愿消防隊(詳見附錄7)。200個已建專職消防隊消防車輛、器材裝備、人員配備、業務訓練達標,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成率達到100%。2023年,國家級重點鎮的政府專職消防隊100%達標;2024年,省級重點鎮的政府專職消防隊100%達標。
(四)消防訓練基地升級改造工程。
新(續)建13個市級消防訓練基地(詳見附錄8),改造各級消防救援隊(站)訓練設施。省級訓練基地完善地下大空間、倉庫、化工裝置、立(臥)式油類儲罐、隧道、涵洞、高架橋梁火災事故,以及地震建筑倒塌、廢墟搜救等訓練設施設備。武漢訓練基地重點建設超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地鐵、過江隧道、輕軌(動車高架)火災事故和水域救援、山岳救援、泥石流、山體滑坡事故等訓練設施設備。2022年,消防救援大隊(站)訓練塔完成改造;2023年,市級消防訓練基地全部建成;2025年,各級消防訓練基地訓練設施配置率達到100%。
(五)車輛裝備物資綜合保障工程。
普通消防站超期服役和性能不達標消防車輛全部完成更新換代,所有消防站裝備配備達標,新增車輛992輛、器材52萬件(套)(詳見附錄9)。水上消防救援基地和水上消防站配備舟(艇)170艘、車輛69輛。軌道交通消防站配備車輛25輛、器材裝備10000件(套)。應急救援機動隊、專業隊配齊各類專業救援裝備及車輛。水域救援隊配備車輛101輛、舟(艇)122艘、機器人18套、無人機20套、水域救援器材13012件(套)。
戰勤保障車輛裝備,2021年,重點加強遠程供水、裝備搶修、供液、宿營、炊事、砂石打包、運輸等車輛配備;2022年,加強供液、淋浴、自裝卸式模塊、全輪驅動運輸等車輛配備,省級和武漢配備應急保障運輸車輛(滿載質量不少于5至10噸、全輪驅動車輛數量占比不少于50%)分別不少于10輛、15輛,并配備搬運機械,所有市州配備2輛以上帶吊臂運輸車輛;2024年,普及輕型化、全地形運輸車輛配備;2025年,加強前突越野通信保障車配備。
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儲備專業救援應急物資裝備23萬余件套(詳見附錄10)。
武漢國家級石油化工產業園區配備工業消防車、多劑聯用消防車、氣體消防車等特種滅火裝備。
(六)應急救援機動支隊及專業隊建設。
2022年,建成跨區增援省級綜合應急救援機動支隊,下設10個大隊(詳見附錄11);2025年,建成3支高層建筑、3支大型綜合體、3支大跨度大空間建筑、3支地下建筑(地鐵、隧道)、6支石油化工裝置火災撲救專業隊,14支地震災害救援專業隊,8支水域救援專業隊(詳見附錄12)。
(七)調度指揮體系建設。
開展案例庫、人才庫、專家智庫建設,完善作戰輔助決策工作機制;完成省、市類型災害事故力量編成調度方案體系;完善省、市、縣全勤指揮工作機制。實現作戰力量精準調派、預案隨機調閱查詢、作戰全程輔助指揮、前后方信息協同共享、災情發展趨勢研判、事故現場安全提示等實戰功能。
(八)戰勤保障基地(戰勤保障站)和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
全省消防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總面積超過12萬平方米(詳見附錄13)。
1.建設戰勤保障基地(戰勤保障站)。在鄂州紅蓮湖建設1個省級消防職業技能鑒定站裝備維修中心戰勤保障基地;在武漢依托省消防救援總隊訓保支隊建設1個省級戰勤保障基地;在十堰、黃石、仙桃分別建設1個市級戰勤保障基地。新建武漢(江夏)、十堰、鄂州、孝感、荊州、咸寧、恩施7個戰勤保障消防站,完善荊門、隨州、仙桃3個戰勤保障消防站庫房設施。
2.建設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點)。對接國家“十四五”戰勤物資綜合支撐工程,在武漢建設1個不少于1萬平方米的國家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采取與應急部門合建、分區建設等形式,新建7個市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點),擴建武漢、宜昌、黃岡3個市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點)。
3.建設應急裝備物資信息化管理平臺。2021年,建立消耗性應急裝備物資采購平臺;2023年,開展裝備運輸模塊化、裝卸機械化建設,建成裝備物資管理系統并全面推廣應用,實現裝備物資收儲、入庫、在儲、維護、出庫、調用、補充等過程的規范化、信息化管理;2025年,開展應急物資裝備效能評估,優化管理系統。
(九)智慧消防建設。
2021年完成消防云平臺、應急指揮接入網及智能指揮、智能接處警系統建設;2022年至2023年開展各類涉消數據資源匯聚、治理、分析、應用,推進六大業務應用建設;2024年完成智慧消防建設任務,實現上網行為管理、移動指揮、智能飛行作戰、預警執法、監督檢查移動執法、消防執法“碼上回訪”、火災事故調查、執勤訓練、隊伍安全、伙食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管理、裝備管理、民生服務“指尖辦理”等業務的信息化支撐功能;2025年啟動系統優化完善和迭代升級計劃。
(十)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
建成14個省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40個市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18個縣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詳見附錄14)。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根據本規劃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分工、落實責任主體,加強規劃實施與年度計劃的銜接,明確規劃各項任務的推進計劃、時間節點和階段目標。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能作用,加強消防規劃實施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領導,適時開展消防重大問題研究,確保重大舉措有效落地。
(二)加強經費保障。
各地要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協調銜接,將消防工作經費納入各級政府預算,建立權責明確、規范高效、分類負擔、分級保障的經費長效保障機制。強化項目申報、審批、實施、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強中央、地方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確保經費落實到位、項目落地實施。引導鼓勵各類社會主體參與消防建設,拓寬消防規劃建設投資渠道。
(三)加強監督評估。
各地要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估制度,完善評價機制,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分析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適時對規劃進行調整。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引導發動公眾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
附錄15?名詞解釋
1.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億元GDP火災起數:年度內火災發生起數(起)與GDP(億元)的比值。
4.GDP火災損失率:火災直接財產損失(元)與GDP(元)的比值。
5.十萬人口火災死亡率:火災死亡人數(人)與常住人口(十萬人)的比值。
6.一法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
7.“戶籍化”管理:是指借鑒戶籍管理方式對社會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管理,主要登記單位基礎信息,填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備案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表、“四個能力”自我評估報告備案表,達到規范消防檔案、消防設施、消防組織等目的。
8.三項報告備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備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報告備案。
9.“6+1”措施: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承諾書、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組織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煙道、集中培訓一次全體員工,在此基礎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確保一旦發生火災,3分鐘內形成第一處置力量到場撲救。
10.“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11.“消防明白人”:是指熟悉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了解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的人員。
12.“雙隨機、一公開”:指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13.“高低大化”: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綜合體、石化企業。
14.“老幼古標”:養老服務機構、幼兒教育場所、文物古建筑、標志性建筑。
15.“光芯屏端網”:光通信及激光(光)、集成電路(芯)、新型顯示(屏)、智能終端(端)、下一代信息網絡(網)。
16.智慧消火栓:是指通過高精度傳感器、高性能處理器、無線通訊模塊等部件,實現定位、用水量和水壓監測、水壓超限實時報警等功能的消火栓。
17.消防網格化管理:在城市以社區為單元,在鄉鎮以村屯為單元,劃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網格,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居(村)民樓院、村組實施動態管理,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管理網絡。
18.“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三自主是指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兩公開是指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一承諾是指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防范措施。
19.消防安全職業經理人:是指擔任一定領導職務或者具有一定管理權限的人員,受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0.“多網合一”:集黨建宣傳、信息采集、矛盾化解、文明創建、安全防范、服務代辦、公共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一張網”。
21.“三合一”場所:是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也就是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一種或幾種用途混合設置在同一連通空間內的場所。
22.“互聯網+監管”: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實現監管數據歸集共享、監管過程全記錄、監管數據分析、聯動監管、風險預警,實現“一處發現、多方聯動、協同監管”。
23.“吹哨人”制度:即知情人爆料制度,通過知情人盡早發現問題、降低監管成本的制度。
24.“多規合一”:是指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多個規劃融合到一本規劃、一張藍圖,實現統籌規劃、動態調整、協調發展。
25.智慧水務:是指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水務技術,實現水務業務系統的控制智能化、數據資源化、管理精確化、決策智慧化,保障水務設施安全運行,提升水務管理效率和效能的系統。
26.省消防“五大戰區”:武漢戰區,以武漢為中心,輻射孝感、咸寧;襄陽戰區,以襄陽為中心,輻射十堰、隨州;宜昌戰區,以宜昌為中心,輻射恩施、神農架;荊州戰區,以荊州為中心,輻射荊門、天門、潛江、仙桃;黃岡戰區,以黃岡為中心,輻射黃石、鄂州。
27.政府智囊:為政府提供決策支持、優化方案、政策建議和咨詢意見的專家、學者、單位、團體或機構。
28.“六熟悉”:①熟悉消防隊責任區的交通道路、水源情況;②熟悉責任區內重點單位的分類、數量及分布情況;③熟悉責任區內主要災害事故處置的對策及基本程序;④熟悉責任區內重點單位建筑物使用及重點部位情況;⑤熟悉重點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情況;⑥熟悉重點單位的消防組織及其滅火救援任務分工情況。
29.“五館兩場”:包括游泳館、羽毛球館、乒乓球館、籃球館、網球館、室外籃球場、室外籠式足球場。
30.“兩江四岸”:兩江指長江和漢江,四岸指長江兩岸和漢江兩岸。
31.“一場兩館”: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